本報8月5日刊登了《本市給校服校車收費“限高”》的報道后,引起了讀者廣泛關注,可就在此時,上海西南模范中學卻把原本每天10元的校車費提高一倍,這一舉動引起家長質疑。
據(jù)學生家長反映,西南模范中學原本校車的收費標準是每人每天10元,每月為210元,校車采用順路接送學生的辦法。今年暑假期間,西南模范中學對校車的收費進行了調(diào)整,一紙通知單就將校車費提高了一倍。在這份通知單上,關于09學年校車收費標準描述如下:每人每天20元(一人一座,中途不辦理退乘);收費方式,開學前預收本學期費用(每月按22天計算,共收5個月),學期結束前清算(多退少補)。學校要求家長把2200元的校車費用一同存入學費存折,家長對這樣突如其來的“調(diào)整”措手不及。
有家長電話聯(lián)系學校,對方的回答不是學校主管人員放暑假不在,就是你可以不乘校車嘛。家長們認為,本市教育部門已明確規(guī)范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代收費行為,為小學和初中代收校服費、午餐費、校車費等費用“限高”,而西南模范中學卻是有令不行。
對此,記者與西南模范中學的副校長進行了溝通。這位副校長回答說,學校有2200名左右的學生,分2個校區(qū),是一所民辦中學。原來校車是使用公交車輛,今年新學期學校統(tǒng)一采用優(yōu)質一人一座的空調(diào)大巴,這也是應家長要求改的,一人一座肯定費用要上去,他們更希望學生乘公交車輛上學,校車費用調(diào)整后,學生可以自由選擇。至于“限高”通知,這名副校長表示沒有看到相關的文件通知。
記者多次與這位副校長溝通后,她表示已在網(wǎng)上看到了相關文件,她認為文件后面注明,如有其他情況調(diào)整,是由財政撥款的,他們要與區(qū)教育局商量,民辦學校有自己的特殊性,超出部分應該是政府補貼的,原來的老班車肯定要停下來的,條件太差,也不安全。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上海市教育委員會、上海市物價局、上海市財政局滬教財50號文件是根據(jù)國務院《關于做好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工作的通知》精神,為進一步規(guī)范義務教育階段代辦服務性收費管理而發(fā)的有關通知。該通知中明確,為在校生提供有必要的代辦服務性項目時,在學生自愿和非營利前提下,可以收取的相應費用。接受政府委托承擔義務教育的民辦學校,按照本通知執(zhí)行(代辦服務性收費仍使用稅務部門提供的票據(jù)),通知自2008年8月1日起執(zhí)行。該通知的附件中對課外教育活動費、校服費、學生平安保險費、午餐費等等作了明確限制,其中校車費每月不超過200元,原則是學生自愿,超過部分政府補貼。
西南模范中學將如何執(zhí)行該“通知”規(guī)定,本報將繼續(xù)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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