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報鄭州訊(記者 董彩紅 見習記者 張雨瀟) “孩子才上了4個月的學,學費怎么就不能退一部分呢?”9月3日上午,開封市的尹先生打來電話投訴華航航空學校鄭州分校。記者先后聯(lián)系了勞動部門和教育部門,昨日證實這所學校根本沒有在鄭州注冊,律師由此認為學校應退還全部費用。
投訴:學校辦學條件差,學生退費遭遇困難
今年3月2日,尹先生送初中還沒上完的女兒到華航航空學校鄭州分校(春季班)上學。入校后,尹先生向學校繳納了一年的學費、住宿費、住宿費押金等,共計9900元。
由于感到學校的條件不是很好,今年7月,尹先生想為孩子辦理退學手續(xù)。在尹先生向學校反映了情況后,華航航空學校鄭州分校校辦的姚主任說,由于孩子已經(jīng)上學4個月了,所以只能退還200元的住宿費押金。而尹先生認為,孩子只上了4個月的學,學費應該也退一部分。隨后,他們又多次找到姚主任協(xié)商,但都沒有結果。
跑腿:按照學校的學生手冊辦
9月3日下午,記者陪同尹先生,一起來到位于鄭州市中原區(qū)工人路429號的華航航空學校鄭州分校,發(fā)現(xiàn)這個校園里還有其他幾所學校。
記者從該校一名老師那了解到,姚主任出差了,目前只有管教學的左校長在校。左校長則說自己是管教學的,而且到學校工作沒幾天,對整個事情不太清楚。在他電話聯(lián)系了姚主任后,向記者表示這件事要按學校自己編制的《學生手冊》上的規(guī)定處理。
華航航空學校鄭州分校的《學生手冊》中,有關學生退費管理辦法上寫著:學生因正當理由退學、退費,在學校開學一個月以后,不再辦理退費手續(xù)。
記者注意到,尹先生手中拿的相關繳費憑證不是發(fā)票,而是收據(jù)。而且,收據(jù)上蓋的公章是“廊坊華航航空學?!?,并不是“華航航空學校鄭州分校”。
說法:“黑”學校應該全額退費
“廊坊華航航空學?!焙汀叭A航航空學校鄭州分校”,兩所學校之間有什么關系呢?
隨后,記者致電鄭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技校管理科。該科相關負責人答復說,這所學校沒有在勞動部門備案,可能是中專學校而不是技校。
昨日,記者又致電鄭州市教育局,得知華航航空學校鄭州分校在教育部門也沒有注冊。鄭州市教育局的招生目錄上,有一所“廊坊華航航空學?!保刂吩诶确?,只有三個專業(yè)在鄭州招生,每個專業(yè)招收名額只有五人。目前,市教育局還不知道鄭州有教學點。
華融律師事務所的崔顥律師說,這種情況下學校屬于違規(guī)辦學。學生與學校之間的合同屬于無效合同,學校收取的費用應該全部退還給家長。
截至昨日,尹先生表示他還沒收到學校的退費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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