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1日,36歲的河北省石家莊市民王翠棉訴石家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稱“工商局”)信息公開一案,在石家莊市橋西區(qū)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王翠棉的主要訴訟請求是要求判令被告向原告公開石家莊市金寶貿(mào)易有限責任公司(下稱“金寶公司”)的工商登記檔案。
自去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以來,百姓和工商部門對簿公堂的案件還比較少?!耙话闱闆r下,公司登記檔案查詢是件非常簡單的事情,不會形成訴訟??删瓦@么簡單的事情,對于我講,卻比登天還難?!蓖醮涿拚f。
案件引來不少媒體關注。“采訪這個案子,我是抱著雙重心態(tài):作為記者,這是我的工作;但作為一名百姓,沒準兒哪天這種事也會落在自己頭上,所以,我特想知道,求助工商這條路,是否能走得通?”一位同行如是說。
為繼承父親股權女兒起訴工商局
事情要從王翠棉的父親王破盤突然病逝說起。
王破盤生前是金寶公司的董事長,公司的主要創(chuàng)始人。王翠棉說,金寶公司成立于1994年,“從成立開始,十幾年來,父親一直擔任公司董事長。公司經(jīng)營也主要是他一個人在操持?!?/p>
王翠棉還告訴記者,金寶公司規(guī)模不大,包括父親在內(nèi),只有幾個人。當初成立它,最直接的目的是以它為基礎,設立一家中外合資經(jīng)營企業(yè)。1995年10月,中外合資企業(yè)河北金華停車綜合服務中心(下稱“金華中心”)如愿成立,金寶公司占75%的股份,外商占25%股份。作為大股東的代表,王破盤擔任了金華中心的董事長,直至去世。
這些年,公司日益壯大,王破盤的事業(yè)蒸蒸日上。王翠棉稱,僅金華中心一座在建大廈,就價值數(shù)億元。
然而,天有不測風云。2008年8月8日,王破盤因心臟病突發(fā)猝死。
8月17日,一家人辦完喪事從父親老家回到石家莊,吃驚地發(fā)現(xiàn),金華中心的營業(yè)執(zhí)照早在8月14日就已在工商部門作了變更,董事長易人。原來鎖在父親辦公室柜子里的公司所有檔案,也不見了。
“父親是金寶公司的創(chuàng)始人,持有公司80%股份,另外兩位股東當時并沒有實際出資,是父親送的干股?!蓖醮涿拚f,金寶公司占有金華中心75%的股份,而且,按照金華中心章程,金華中心的董事長,要由金寶公司委派。所以,繼承父親在金寶公司的股份,對他們兄弟姐妹幾人及母親,意味著巨大的經(jīng)濟利益,“繼承父親股份,天經(jīng)地義,符合法律規(guī)定。律師大致估算,可能有數(shù)億元?!?/p>
然而,金寶公司其他股東,卻否認王破盤擁有公司股份。
如何才能證明父親在金寶公司的股權?父親死了,從金寶公司也不可能拿到有力證據(jù),于是,王翠棉想到工商局,“只要當初登記時的檔案資料還在,看一下,不就一目了然了嗎?”
2008年10月15日,王翠棉向石家莊市工商局提出查詢金寶公司檔案材料申請,遭到拒絕,但11月3日,石家莊市工商局授權該局下屬企業(yè)注冊分局在一份“股權說明”中稱,“金寶公司”的企業(yè)檔案“尚未找到”。
2009年6月29日,另一繼承人王中信依據(jù)《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再次提出申請,仍然未果。
至此,一場圍繞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訴訟,已經(jīng)不可避免。
被吊銷企業(yè)信息是否屬于信息公開范圍?
2009年5月,王翠棉通過電話向北京大學公眾參與研究與支持中心尋求幫助。該中心一直致力于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心主任、北京大學法學院王錫鋅教授認為王翠棉的遭遇很典型,決定對她實施法律援助。
“正是他們的援助,讓我下了打官司的決心。”王翠棉說。
北大公眾參與中心委派李義旭律師、吳昕棟研究員擔任王翠棉的代理人。9月1日的庭審中,兩位代理人從多個角度論證王翠棉申請的事項,屬于工商局應該公開的內(nèi)容。并將工商局不公開信息的行為,歸結為“三宗罪”:違犯《公司法》第六條、《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五十七條,《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十三條、第二十六條等法律的規(guī)定。
而在答辯書和9月1日庭審過程中,石家莊市工商局也提出多條答辯意見。
圍繞這些焦點問題,雙方展開激烈辯論。第一個焦點:被吊銷企業(yè)的信息,是否屬于政府信息公開的范圍?
工商局提出,由于沒有參加2001年度企業(yè)年檢,金寶公司已于2002年12月12日被依法吊銷其營業(yè)執(zhí)照,只是至今未辦理注銷登記手續(xù)。對于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的企業(yè)檔案,工商局負責企業(yè)登記的企業(yè)注冊分局通常以死檔處理,系統(tǒng)中沒有其有關信息。
原告方則認為,《公司法》第六條、《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五十七條都沒有排除對被吊銷公司的查詢。根據(jù)《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公司的登記事項包括設立登記、變更登記、注銷登記。也就是說,即使公司被注銷了,社會公眾也有權查詢。“試想,如果一個企業(yè)被吊銷了,它卻還繼續(xù)經(jīng)營。作為其交易的相對方,如何才能知道這一信息?顯然只有通過工商登記查詢才能知曉。如果這種情況不屬于查詢的范圍,那么,登記公示的意義何在?社會的交易安全如何保障?”吳昕棟說。
對“死檔”的說法,原告兩位代理人發(fā)出一連串追問:“被告說這種情況不屬于公開的范圍,理由是對于被吊銷公司,其注冊分局通常作為死檔處理。這是不能公開的理由和依據(jù)嗎?作為死檔處理是什么意思?和檔案公開有什么關系?注冊分局這么做的法律依據(jù)是什么?”
檔案丟失沒法公開?
這是第二個爭議焦點。工商局提出,去年,該局企業(yè)注冊分局
遷址,后清理發(fā)現(xiàn)包括金寶公司在內(nèi)的類似企業(yè)檔案部分丟失,已無法公開。
原告兩位代理人則認為,被告作為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承擔著企業(yè)法人登記檔案管理的任務?!镀髽I(yè)法人登記檔案管理辦法》第十條規(guī)定:“在企業(yè)法人經(jīng)營活動期間,其登記檔案須妥善保管”,“企業(yè)法人注銷后,其檔案在按規(guī)定移交本地區(qū)檔案館之前應在本機關妥善保存,并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嚴禁個人擅自銷毀?!彼麄儞?jù)此認為:“被告將自己工作過錯作為不能公開的理由,絲毫沒有依法行政和為社會公眾提供服務的意識。”
兩位代理人還提出,公司登記檔案有電子的,也有紙質(zhì)的,其管理和移交都有嚴格的程序,怎么可能輕易丟失?“不會兩個都丟了吧?這也太巧了!我們不認可檔案丟失這一事實”。
金寶公司檔案真的丟了嗎?這一直是王翠棉及其代理人最大的疑問。2008年11月3日工商局下屬企業(yè)注冊分局曾為原告出具了《關于石家莊市金寶貿(mào)易有限公司股權說明》,說明當時的登記情況是:金寶公司注冊資本為50萬元,股東為3人,法定代表人王破盤出資40萬元,占股份的80%,其余兩位股東各出資5萬元,各占股權的10%。
關于這份說明,工商局稱系“企業(yè)注冊分局的工作人員經(jīng)向有關人員了解”得到,但原告代理人則認為:“如果金寶公司的檔案找不到,被告不可能記住金寶公司的具體股權結構。我們不相信工作人員會有這樣異常的記憶,所謂的金寶公司檔案找不到,完全是在撒謊?!?/p>
提供證明,王翠棉查詢目的是否已實現(xiàn)?
這是第三個爭議焦點。
工商局認為,企業(yè)注冊分局為王翠棉提供《關于石家莊市金寶貿(mào)易有限公司股權說明》,證明了金寶公司的企業(yè)登記信息,已經(jīng)達到了她查詢的目的。
記者曾就此問題問過王翠棉:“這份說明,用來打官司還不夠嗎?”她告訴記者,確認股權,要依據(jù)公司章程、出資證明等一系列文件,僅這一份說明,未必能得到法律支持。這也是她下決心打這場行政官司,一定要得到有關公司登記全部信息的原因。
原告代理人也認為,王翠棉需要的一些公司設立的詳細情況,如設立時股東的情況、公司章程、驗資報告、股東變動情況、公司被吊銷情況等,而不是一紙簡單的《說明》?!叭绻@是信息公開的話,他公開的內(nèi)容不符合原告的要求。”李義旭律師說。
只作形式審查,能否成為不公開的理由?
這是最后一個爭議焦點。
工商局提出,作為企業(yè)登記機關,工商局依申請人申請進行市場主體登記。根據(jù)相關法律規(guī)定,只要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工商局即予以核準登記。也就是說,工商部門對申請人的申請材料主要進行形式審查,而不作實質(zhì)審查。企業(yè)登記資料,并不是原告確認股權的唯一的必要證明材料。不管金寶公司的登記檔案是否找到,金寶公司乃至每一位股東手中均應有公司登記的有關材料,如出資協(xié)議、出資證明、股東名冊,公司章程等,即使工商備案的企業(yè)檔案查看不到,原告仍能通過其他文件、資料、證件等,獲得公司的有關真實情況。原告可以通過其他途徑,保障自身的合法權益。
原告代理人對此進行了反駁。他們認為,王翠棉只要求被告公開金寶公司的登記檔案,至于是形式審查還是實質(zhì)審查,與本案沒有關系?!拔覀兿霃娬{(diào)的是,金寶公司的登記檔案對于她提起的股權確權之訴,不僅是必要的,也是唯一的證明材料。因為她作為股東的繼承人,并沒有參與公司的經(jīng)營管理、不了解公司的具體情況,公司的所有有關資料都被其他股東藏匿?!?/p>
王翠棉告訴記者,她一家人和金寶公司其他股東關于股權確認的訴訟,正在石家莊市新華區(qū)法院一審,已經(jīng)開過一次庭?!拔壹鼻械叵胪ㄟ^這個行政官司拿到更多的證據(jù),如公司章程、驗資報告等,這樣會使股權確認的案子一目了然。”
截至發(fā)稿,本案尚未宣判。對于本案,本報將繼續(xù)關注。
法規(guī)檔案:
《公司法》
第六條 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guī)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guī)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jīng)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準手續(xù)。
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
《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五十七條 公司登記機關應當將登記的公司登記事項記載于公司登記簿上,供社會公眾查閱、復制。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第十三條 除本條例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guī)定的行政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還可以根據(jù)自身生產(chǎn)、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國務院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門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第二十六條 行政機關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應當按照申請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無法按照申請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過安排申請人查閱相關資料、提供復制件或者其他適當形式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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