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加班工資咋算:長假全加班 薪水抵平時20天

2009-09-30 11:57:56      房欣

  提示

  按照《勞動法》規(guī)定,日工資等于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shù)(21.75天),如果月薪3000元,那么日工資約為137.93元。

  作為法定節(jié)假日的10月1日、2日、3日、6日,計薪總額為137.93元×3倍×4天= 1655.16元

  作為公休日的10月4日、5日、7日、8日,計薪總額為137.93元×2倍×4天= 1103.44元,8天加班全部所得為1655.16元+1103.44元=2758.6元

  平常工作日20天的薪水為:137.93元×20天=2758.6元

  故:國慶8天收入等于平常工作日20天所得

  今年國慶與中秋兩個節(jié)日重合,8天大假即將到來。對于節(jié)假日仍要上班的上班族來說,這8天的加班工資如何計算是他們關注的問題。昨(29)日,記者從成都市勞動保障局工資處了解到,在10月1日、2日、3日、6日這4個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的勞動者,可拿到不低于工資3倍的加班工資。

  說規(guī)定國慶8天假其中4天按3倍算

  按照國務院發(fā)布的國慶、中秋放假安排,10月1日至8日放假,共8天。其中,10月1日、2日、3日為國慶節(jié)法定節(jié)假日;3日的中秋節(jié)調(diào)至6日,同為法定節(jié)假日;10月4日、5日、7日、8日則為公休日。

  成都市勞動保障局工資處負責人表示,根據(jù)勞動法規(guī)定,如果勞動者在4個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用人單位應支付不低于工資300%的工資報酬。若在公休日期間加班,用人單位可另為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不給補休,則應支付不低于工資200%的加班工資。

  算一算月薪3000元國慶全加班可領2758元

  “我的月薪約3000元,國慶節(jié)8天全部加班,單位應付我多少加班工資?”對于市民小江的問題,成都市勞動保障局工資處負責人作出了解答:按照《勞動法》規(guī)定,日工資等于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shù)(21.75天),如果月薪3000元,那么日工資約為137.93元。10月1日、2日、3日、6日,每天的加班工資為137.93元×3,即413.79元;10月4日、5日、7日、8日,每天的工資為137.93元×2,即275.86元。8天的數(shù)字相加,單位總共應支付2758.6元的加班工資。 (來源:天府早報 房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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