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紐約時報》撰稿人史蒂文·大衛(wèi)杜夫(Steven Davidoff)今天撰文稱,銀湖拒絕允許Skype前職員行使期權,這引發(fā)了一場有關銀湖不遵循硅谷慣例的爭論。但在實際上,硅谷的慣例是,當員工離職時,未授予的期權將會作廢;至于已授予的期權,如果在離職后3個月不行使,那么也將作廢。
以下是這篇文章的主要內容:
按照硅谷的慣例,有感覺就會有現(xiàn)實。
我最近的專欄文章關注了銀湖拒絕允許Skype前職員行使期權進而從微軟收購Skype的交易中獲利所引發(fā)的爭論。銀湖一直都因不遵守硅谷規(guī)范而被稱為“邪惡”而“貪婪”,這種規(guī)范允許私人公司高管即使是在離職以后也能行使已被授予的期權。
結果卻是,Skype和銀湖的所作所為根本不遵循硅谷慣例。在硅谷工作了15年的Skype前職員Yee Lee發(fā)表博客文章稱,Skype的期權條款不符合硅谷規(guī)范。
Lee指出:“Skype的股票期權協(xié)議中含有董事會悄悄加入的特殊條款,這些條款使其有權從任何主動離職或由于某種原因而被終止聘用合同的前職員那里‘買回’已經授予的股票——實際上也就是取回‘已經授予的’股權,并使其變得毫無價值。”
Skype的期權條款在硅谷中與眾不同,Lee在這一點上是正確的,但評論者將其言論解讀為,他的意思是在硅谷當中,前職員離職后只需保留已被授予的期權,就可在其到期以前的任何時間行使這些期權。換言之,如果Skype和銀湖遵循硅谷慣例,那么Skype前職員就可分享這些財富。
這種說法完全不正確。
實際上,硅谷的慣例是,當員工離職時,未授予的期權將會作廢;至于已授予的期權,如果在離職后3個月不行使,那么也將作廢。
如果不相信的話,可以看看谷歌、LinkedIn和互聯(lián)網廣播服務提供商Pandora Media的期權文件,其中每一份都對已授予期權有同樣的要求。摘取LinkedIn期權協(xié)議中的語句如下:
“在被授予期權者與公司及其子公司終止服務合同3個月以后……這項期權將會到期并不可被行使,除非解約原因是其死亡、殘疾或其他原因。”
這一措辭與Lee所抱怨的Skype文件中的法律術語如出一轍,而且也被深藏在這些期權文件的背面。
Lee還曾在PayPal仍是一家私人公司時為其工作,這家公司在上市以前也有同樣的規(guī)定。這種規(guī)定的作用是,在公司上市以前離職的風險投資職員將會受到莫大的懲罰。其原因在于,這種規(guī)定強迫前職員在公司仍未上市、其真正價值尚屬未知時行使期權。此外,這些期權的公允市值可能非常低,等于或接近于行使價格,而當然不會等于IPO(首次公開招股)價格。
鑒于其中涉及的風險,硅谷職員很可能不愿自己支付行使價格。無現(xiàn)金的行使很可能是可用的,但職員需要用部分期權來支付他們收到的股票,這將大幅壓低期權的行使價值。這是因為,職員所將收到的股票會遠少于不這樣做所能獲得的數(shù)量。
這種情況的本質就是,從一家風險投資公司離職的職員極有可能無法行使期權,因此當然也就相當于接受懲罰。銀湖的懲罰確實更加嚴厲,但正確地說,整個風險資本行業(yè)都不是神圣的。
Lee在今年3月從Skype離職,并在4月行使了期權。這場爭論的來由是,微軟將會收購Skype,因此他所持股票的估值也將高得多。
但對于其他Skype前職員來說——比如說,8個月前離職的職員——他們就不會抱怨得那么厲害,因為那時他們所持Skype期權的公允市值要低得多。
不過,對所有人來說,這是又一個教訓,它教會我們要首先閱讀文件。(唐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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