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貝網(wǎng)訊 7月15日消息,近日奔朗新材(836807)發(fā)布2015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以現(xiàn)有總股本5000萬股為基數(shù),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2.6元人民幣現(xiàn)金。股權登記日為2016年7月21日,除權除息日為2016年7月22日。
據(jù)了解,奔朗新材2015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為:以公司現(xiàn)有總股本5000萬股為基數(shù),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2.6元人民幣現(xiàn)金(個人股東、投資基金適用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財稅【2015】101號文);QFII實際每10股派2.34元,對于QFII之外的其他非居民企業(yè),公司未代扣代繳所得稅,由納稅人在所得發(fā)生地繳納)。
奔朗新材表示,針對個人股東、投資基金持股1個月(含1個月)以內,每10股補繳稅款0.52元;持股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補繳稅款0.26元;持股超過1年的,不需補繳稅款。
挖貝新三板研究院資料顯示,奔朗新材主要從事超硬材料制品的研發(fā)、生產(chǎn)和銷售。2015年度奔朗新材營業(yè)收入為5.47億元,較2014年度5.66億元減少了3.34%;凈利潤為4596.45萬元,較2014年度的5443.17萬元減少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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