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年報難產,問題不少還拒不披露,這家新三板企業(yè)怕是打算摘牌了)
距離6月30日新三板掛牌企業(yè)發(fā)布年報的“最后通牒”只剩下三周左右的時間,可還是有不少“老賴”企業(yè)一拖再拖,包括這篇文章的主角三江股份。近期主辦券商對這家企業(yè)進行了實地走訪,發(fā)現公司不僅問題不少,還存在對已有問題刻意隱瞞的情況。俗話說有問題不怕,但隱瞞問題恐怕就對投資人太不負責了吧?
6月7日,信達證券作為新疆三江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碼:833001,公司簡稱:三江股份)的主辦券商,發(fā)布了一則關于三江股份的風險提示公告,公告稱公司經營異常存在被終止掛牌的風險。同時,公告中信達證券也披露了三江股份現存的諸多問題,包括生產能力下滑、拖欠員工工資、拖欠貨款、刻意隱瞞重要信息等。
根據公開資料,三江股份是一家專注于從事生豬養(yǎng)殖及銷售的畜牧業(yè)企業(yè),主營業(yè)務為生豬養(yǎng)殖、屠宰、銷售及其技術開發(fā)。公司2010年成立于新疆,并于2015年8月首次在股轉系統掛牌。
面臨摘牌:頻繁變更會計事務所,尚未披露年報
據主板券商風險提示披露,截至2018年4月30日,三江股份尚未能披露2017年年度報告,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5月2日起被股轉系統暫停交易,同時2018年5月10日三江股份及三江股份董事長陳潔收到全國中小企業(yè)股份轉讓系統的自律監(jiān)管決定。據了解,若三江股份不能在股轉系統要求的6月30日的“最后期限”前發(fā)布2017年年報,公司或將面臨被強制摘牌的風險。
據三江股份3月20日的公告披露,公司通過董事會決策決定更換擔任公司2017年年報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據公告稱,公司原審計機構為北京永拓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該會計事務所完成了公司2016年度財務報告等相關審計工作。然而根據公司發(fā)展需要,為進一步推進財務的規(guī)范性,保持審計工作的獨立性和客觀性,公司決定不再續(xù)聘北京永拓會計師事務所擔任公司 2017 年度審計機構,并擬聘請大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為公司 2017 年度審計機構,負責公司2017年度財務報告審計工作。這樣看來,“臨陣換槍”或是公司不能按時發(fā)布年報的原因之一。
然而我們發(fā)現,這并不是三江股份第一次變更會計事務所,且這家大信會計師事務所也并非首次為公司服務。據股轉系統公告查詢,其實公司去年就已經更換了一次會計事務所。而大信會計師事務所也正是公司此前的審計機構,為公司完成了新三板上市掛牌及公司 2015年度財務報告等相關審計工作,也算得上功勞不小。其后2017年公司將其更換為北京永拓會計師事務所,而一年還未到,公司又將橄欖枝拋給了這位“老伙伴”,在新三板中也實屬不多見。
如今“老伙伴”大信會計師事務所已入駐三江股份,公司也發(fā)布公告稱最晚6月27日前披露2017年年報,至于能否預期完成避免被強制摘牌的風險,我們也只有拭目以待了。
問題多多:經營惡化,人員流失,還拖欠貨款
當然,三江股份的主要問題并不在與未能按時發(fā)布年報,而是其自身的生產經營狀況也出現了嚴重的惡化。據了解,主辦券商信達證券5月25日對三江股份實施了現場檢查,而現場核查項目組工作人員在檢查過程中發(fā)現了諸多問題。
首先三江股份目前經營處于非正常狀態(tài),存欄豬的數量較上一年度大幅下降,經過項目組現場查看清點,存在生豬的質量差,部分有疾病的豬未進行分群隔離處理,豬群的飼養(yǎng)環(huán)境較差,空置圈舍非常多的情況。其次,三江股份人員流失嚴重,據了解公司已經拖欠員工工資至少多達4個月,大量員工離職,部分尚未辦理離職的員工也未到崗正常開展工作,其中包括財務人員。
同時,三江股份因拖欠供應商孔大榮貨款被提起民事訴訟,經法庭民事調解,被法院要求支付所欠貨款及利息,首期還款30萬應在2018年1月19日前償還,因公司未按期執(zhí)行,現已被列為被執(zhí)行人,其中一個銀行賬戶遭凍結。最后,2017年7月三江股份曾在201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決議中稱將要增加經營范圍、修改章程并設立兩家子公司,同時披露相關公告。但經券商項目組走訪得知公司董事會并未執(zhí)行股東大會決議向工商管理部門申請經營范圍變更,也為提出設立子公司的申請。
主辦券商在風險提示公告稱三江股份經營目前處于非正常狀態(tài),存在無法持續(xù)經營的風險,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刻意隱瞞:諸多關鍵信息未告知券商并及時披露
可說到底經營問題并不算大事,不少瀕臨倒閉的企業(yè)絕處逢生也不少見,但作為一家掛牌公眾企業(yè),有重要信息刻意隱瞞不披露,恐怕就涉及商業(yè)道德問題了吧。
主板券商實地走訪發(fā)現,三江集團存在大量未披露的重要事項,其中上述說到的拖欠供應商孔大榮貨款被訴訟一事就沒有對訴訟及執(zhí)行情況進行披露,也沒有將這個事件告訴主辦券商。
當然,三江集團隱瞞的并不僅僅只有這一個事件。據公告披露,2017年6月三江股份董事張曉峰與葉強簽訂借款協議,借款200萬,由三江股份實際控制人陳永軍及三江股份提供連帶擔保。該筆借款涉及關聯交易及掛牌公司對外擔保,三江股份未履行相應的決策程序并未公告。后借款到期后借款人未償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被訴訟,而此訴訟公司也沒有任何公告進行披露。此外據公司實際控制人陳永軍,其實這筆借款就是交由三江股份經營使用的。
此外,經券商項目組走訪現場得知,三江股份控股股東新疆阿克蘇三江養(yǎng)殖有限公司在2017年12月將持有公司的100萬股質押給蔡家元,雙方已經簽署質押協議。而截至現場核查日,上述股權質押尚未在中登公司辦理股權質押登記,質押情況也沒有進行公告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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