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爾瑪賣過期油?舉牌抗議5小時

2009-07-02 17:37:57      薛冰妮

  事主稱8瓶橄欖油共700多元索賠10倍,沃爾瑪稱自查無過錯

  摘要:自稱在沃爾瑪花700多元買了8瓶橄欖油,回家才發(fā)現已過期,新莞人凌振明索賠10倍貨款。昨日,他到沃爾瑪舉牌抗議5個小時。沃爾瑪則稱已自查無錯過。市消委會則認為沃爾瑪應該拿出證據,證明自己無錯。

  凌先生(左)在東莞東城沃爾瑪超市購買的8瓶橄欖油過期,要求超市賠償被拒絕,引起了爭執(zhí)?!”緢笥浾摺£愞葐ⅰz

  本報訊(記者 薛冰妮 實習生 張浩洋)自稱在沃爾瑪花700多元買了8瓶橄欖油,回家才發(fā)現已過期,新莞人凌振明索賠10倍貨款。昨日,他到沃爾瑪舉牌抗議5個小時。沃爾瑪則稱已自查無錯過。市消委會則認為沃爾瑪應該拿出證據,證明自己無錯。

  現場 超市出口舉牌5個小時

  昨日,艷陽高照,新莞人凌振明的心情卻很糟糕。上午10時,他來到東湖花園的沃爾瑪出口處,舉起了一張大大抗議牌,上書“沃爾瑪商場出售過了保質期的橄欖油8瓶,現有電腦小票和發(fā)票,而商場不承認是自己出售的商品,天理何在?”并展示了這8瓶橄欖油、小票、發(fā)票復印件。拿橄欖油的條形碼和小票上的數字對應發(fā)現,小票上的數字僅少了一位。

  抗議牌引起不少市民的圍觀,商場工作人員沒有驅趕他,只稱負責人外出開會了。凌振明就一直站著等待有人處理,然而一直到下午2時,他表示還沒有負責人來回應,他才無奈離開。

  事主 按新法索要10倍賠償

  凌振明稱,今年6月5日到沃爾瑪超市,花了771.40元買了8瓶進口的莫尼尼牌清香特級初榨橄欖油,還開了發(fā)票。“第二天打開一瓶才發(fā)現它們保質期到6月4日。”他稱,其中兩瓶是自用,另外6瓶是要贈送給朋友,所以他很氣憤。

  很快,他找到沃爾瑪索賠。“食品安全法6月1日實施了,按照第96條,以一賠十,要賠7000元。”雙方協商無果,“價錢沒有談攏”,于是他投訴到了市消委會。“協商很多次也沒有得到解決,到現在差不多一個月了。”

  沃爾瑪 自查沒發(fā)現我們有錯

  昨日下午,超市有關負責人回應稱,凌振明手持的小票和發(fā)票是沃爾瑪的。“小票上并沒有批次,也沒有顯示生產日期。小票上的是條形碼,條形碼只是說明廠家,條形碼相同,但是批次可以不同。所以沒有證據顯示那8瓶過期橄欖油是沃爾瑪出售的啊。”

  該負責人稱,按照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應該由消費者來舉證。“因為進口橄欖油價格高,進貨量不大,我們也自查過,最后發(fā)現我們沒有過錯。”但是“沒有過錯”是什么意思,該負責人沒有進一步解釋和列舉證據。

  過招

  6月5日到沃爾瑪超市,花了771.40元買了8瓶進口的莫尼尼牌清香特級初榨橄欖油,還開了發(fā)票。第二天打開一瓶才發(fā)現它們保質期到6月4日。

  ———凌振明

  小票上并沒有批次,也沒有顯示生產日期。小票上的是條形碼,條形碼只是說明廠家,條形碼相同,但是批次可以不同。所以沒有證據顯示那8瓶過期橄欖油是沃爾瑪出售的。

  ———沃爾瑪有關負責人

  部門回應

  消委會 超市要拿出證據

  針對這件事,市消委會則力挺消費者“賠十”的要求。

  消委會秘書長鄧國平稱,按照誰主張誰舉證原則,消費者已經盡了舉證責任,將電腦小票、發(fā)票等都已經保存完好。“若還讓消費者來調查批次,是不合理的。”

  現場也有人認為,消費者有可能故意找茬,超市有可能被冤枉。鄧國平認為:“沃爾瑪說沒有過錯,那么應該亮證據出來啊。經營者對批次最清楚,超市應該把進貨憑證、銷售記錄拿出來,證明自己沒有錯。”他表示目前所有的證據都指向了超市方存在客觀過錯,所以超市應該反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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